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2〕35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和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终期检查的通知》(苏教办职〔2016〕17号)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第三批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项目学校进行了终期检查和验收。经网络评审、专项审核和现场考察,现认定南京卫生学校等43所学校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名单详见附件)。
各市教育局要继续提高统筹能力,指导、督促本区域内职业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以提高职业学校质量和内涵为核心任务,全面提升区域内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已认定的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为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