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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8/5/14 0:00:00     作者:czy    浏览量:3703次

南京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为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国家、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以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协调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逐年提高,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在全省全国位于前列,为“十三五”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基本确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将教育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内容,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发展,教育发展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十二五”规划各项既定目标全面实现。全市各区创建成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各区被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玄武、建邺两区被省政府授予首批“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区”。在2015年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中,南京从2013年全省第四、2014年全省第二进位到全省第一。全市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100%(特殊教育同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高考录取率超过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5%,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5年。教育水平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期主要指标。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实施幼儿园“增量、提优、普惠”三项工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总投入比重超过8%。全市省优质园总数达464所,省市优质园占比达87%。在全省率先进行义务教育公办热点学校空余学位公开报名、电脑派位,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5%以上。承担多项国家教育重大改革项目,“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改革项目成效显著,普职融通试点在全国率先取得突破。深入开展中高职衔接、中高职到本科分段培养试点,60%以上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或者本科院校就读,学生一次性就业率96%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现“九连冠”。

  体制机制活力充分激发。坚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推进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普职融通、职业教育政产学联盟发展、多元化投资办学、中考招生、教师人事制度、小班化教育等多项改革。实施《2012—2015小班行动计划》,截止到2015年,全市小班化小学113所,初中61所,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33.4%,一批小班化学校成为老百姓认可的家门口的好学校。推进多种方式办学,近三年全市新增托管学校99所,新开办名校分校49所,名校兼并弱校21所,新建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办学联合体15个。打造百所“青奥示范学校”,南京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教育国际影响力得到提升。教育惠民覆盖面不断扩大。“十二五”期间,每年平均向郊区转移支付教育专项经费6.5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和各类助学4.5亿元,实现了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政府扶困助学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在公办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达到78%。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同班就读、同步发展。设立政府民办学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公民办学校共同发展。在全国率先推进特殊教育“双业一体”发展,残障学生就业和升学水平明显提升。实施优质教育资源放大工程,义务教育阶段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80%。

  (二)“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南京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看,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教育现代化提出新要求,需要更好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以教育的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市围绕“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目标,加快“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需要教育主动对接产业转型升级,以创新求发展,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从城市发展趋势看,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万美元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教育多样化发展和均衡公平程度需要新的提升;城市发展、新区建设及老城改造对教育规划布局的动态调整提出新的要求;流动人口以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带来的人口变化,对教育资源配置提出新的期待。从各类教育发展水平看,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仍然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城郊结合部等区域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仍然存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是教师“区管校用”机制还未全面建立,优质师资配置不够均衡;学校办学品质在全国的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与吸引力亟待增强,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配套政策制定相对滞后;教育国际化及信息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教育教学模式及学习方式面临深刻变革;教育综合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增强,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改革需尽快取得突破。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着力创新现代教育体系,加快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公平普惠、优质多样、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广泛的智力支持和不竭的创新源泉。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率先实现较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率先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同期水平,教育获得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领先全国同类城市,南京教育名城时代内涵进一步彰显。

  ——教育体系更加完备。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100%,特殊教育同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其中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6年以上。

  ——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确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办学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加快教育国际化、信息化进程,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适应教育发展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省市优质园就读幼儿比例9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优质资源覆盖率100%,达省优质标准普通高中学校比例100%。城市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不断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学体制,巩固教育“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保障机制,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标准,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继续提高。教师队伍、年龄学科等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郊区、偏远地区教师队伍薄弱状况明显改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校示范校覆盖率100%。

  ——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教育布局结构与全市城市人口增长、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确立、新型城镇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及对外开放程度相协调,人才培养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9000人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80%,教育贡献度大幅提升,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表一:2020年南京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省定目标

目标值

1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8%以上

99%以上

2

义务教育巩固率

99%以上

100%

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9%以上

100%

4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0%

70%

5

省市优质园幼儿就读比例

90%(市定指标)

6

义务教育阶段优质资源覆盖率

100%(市定指标)

7

达省优质标准普通高中学校比例

100%

100%

8

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

9000人以上

(市定指标)

9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60%以上

80%

1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2.2年以上

13年

11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5年以上

16年以上

12

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

高于省核定标准

13

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

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

14

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15

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四、发展原则

  ——创新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创新学校办学体制。以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创新推进教育变革,加快“互联网+教育”建设。

  ——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和校际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规模、结构、功能协调发展。统筹谋划学校发展,坚持学校硬件建设与内涵提升并重,有效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人本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社会、学校、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生发展,促进育人质量提升。

  ——开放发展。强化教育国际化理念,扩大教育国际视野。搭建高水平国际交流平台,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五、主要任务

  (一)素质教育

  实施青少年人格培养工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中小学生的创新素养,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穿到国民教育全过程,为每个孩子的个性发展提供适合的教育。实施“星光计划”,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深化新课程改革,重点培育一批前瞻性、示范性、特色性较强的“金陵新课程”创新项目。落实《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全市80%的学校创成“健康促进学校”。完善“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数字化管理系统”。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建青少年足球、轮滑等新的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全面落实“2+2才艺拓展计划”,加强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和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青少年宫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健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优化城市语言文字环境,切实提升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到2020年,全市普通话普及和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程度江苏省内领先。

  (二)学前教育

  理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社会办园为主体、公共服务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全市学前教育现代化整体水平领先全省全国。新增学前教育资源以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园为主,重点向新城新区、郊区农村等地区倾斜。继续实施“幼儿园增量工程”、“幼儿园创优工程”、“民办惠民园促进工程”,到2020年,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园就读幼儿比例主城区不低于85%,其他区域不低于90%。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新“幼儿园课程建设促进计划”,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全市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幼儿园(点)总量不少于12个班,幼儿园全面实现标准班额。实行“学前教育强师计划”,全面落实幼儿园定编标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适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三)义务教育

  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建设进程等,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证适龄儿童全面就近入学。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尤其是主城内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争先达标。推进“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引导学校聚焦内涵发展、特色办学,建成50所小学特色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推进“小学教学改革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小学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新优质初中提升工程”,市、区、校三级联动重点帮扶46所初中。建设100所素质教育示范初中。加强区域协同发展,逐步建立区域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与公示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严格的学区制,科学动态调整学区,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制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学业成绩标准研究。关注弱势群体,全面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健全校长、教师流动机制,推行教师“区管校用”,教师合理流动比例达到15%以上。推进“外教进课堂”项目,有专职外教任教的普通中小学达到50所。

  (四)高中教育

  建设一批在综合改革、学科创新、普职融通、国际交流等方面特色鲜明的高品质高中,促进学校多元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新建高中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坚持适度规模办学,逐步降低班额,坚持高中小班化教学实验改革。加强课程基地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推进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高中教学改革,探索教学改革新模式。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内涵提升三项工程,建设书香校园、科技校园、健美校园示范学校,创建示范学校30所。完善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价体系,形成与高等院校招生改革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普职融通改革,强化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探索高中阶段教育市区共管、市区两级共同遴选校长机制。推进高中人才培养与高校的对接,完善高中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五)特殊教育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教育,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特融通、医教结合的办学格局。建设“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探索保障残疾青少年儿童随班就读权利的机制,建成50所具有较高水平的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投入和扶持力度,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所有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班。优化“双业融合”为特征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开办南京盲人普通高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个别化教学,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各区建有随班就读资源中心,普通学校按市定要求建有资源教室。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不低于同级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拨付。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财政资助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

  (六)职业教育

  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市区共管体制。构建产教深度融合,中等、高等、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中职高职“3+3”、中职与应用型本科“3+4”、高职与应用型本科“5+2”等培养模式,由院校自主选择合作对象、自主确定衔接专业及课程。职教规模结构更加合理,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校均在校生规模3000—3500人。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创建五年制高等职业学院1—2所,中职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比例达80%。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强化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建成10所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3所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20个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建成30个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的现代化职教专业群。推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融合,共建产学研一体的实习实验实训平台与基地,共建共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协同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从小学到大学完整的职业生涯教育体系,不断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力争到2020年创建10个职业学校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示范学校。到2020年,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达到25%。

  (七)高等教育

  落实“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市属高校管理体制,支持高校自主办学,提高市属高校的办学整体水平。鼓励市属高校特色办学,将市属本科院校办成省内有影响、全国有特色的现代大学。继续筹办南京软件科技大学。提升南京晓庄学院办学层次,做强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成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校区,推进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全面达标。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服务产业能力,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市属高校牵头建设或参与在宁省属部属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采用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更新教育内容。实施市属高校学科“争先进位”计划,力争更多的学科进入省优势学科。在继续做好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人才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对接省级建设项目,遴选建设市级协同创新中心、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支持在宁高校发展,提升在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

  (八)继续教育

  有效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完善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并重、职业教育和开放教育有机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衔接的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制定《南京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到2020年,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各级各类社会培训年培训量达150万人次,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到80%以上,其中老年人的参与率占老年人口30%以上。各区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万分之1.5比例为街镇配备专职社区教育工作者,确保从事社区教育的专职教师在职称评审、业务进修、专业技术考核等方面与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权利。加快发展多样化的老年教育,强化各级开放大学和社区教育机构的老年教育功能,构建多样化的老年教育网络。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放可供实施继续教育的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在宁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实现继续教育培训资源的综合利用。打造更加开放、更为有序的社会培训市场,促进社会培训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培训需求。逐步完善社会培训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

  (九)智慧教育

  全面启动智慧教育基础环境提升工程、资源服务提升工程、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应用融合示范工程。建立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动态更新机制,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职业院校智慧校园、数字化技能教室、仿真实训室等智能化环境场所覆盖率达到80%;市属高校校园有线网络全覆盖,教室智能教学终端全覆盖,教学活动区域无线网络覆盖率达80%。综合运用大数据、云技术、智能技术等,构建“名师网”等新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托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开展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安全风险防控等应用,进一步优化教学策略、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利用传感技术、物联网技术、可穿戴技术等,围绕中小学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实施,开展符合学生素质发展的课程资源建设应用研究,到2020年,全市建成5个新技术教育应用体验中心。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网络与数字化环境下的教学研究与实验,探索慕课、云课堂、翻转课堂等各种新型教学学习方式,研制开发配套电子互动教学材料和辅助教学资源。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强化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核心业务中的有效应用。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与创新意识,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

  (十)师资队伍

  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激励机制,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进一步发挥“江苏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奖”、“斯霞奖”、“师德标兵”、“师德先进群体”等评选表彰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和专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在宁高等院校优势,加强与知名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合作,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师资培训基地。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加强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创建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各区均创成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继续做好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德育工作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南京基础教育专家培养对象等培养、评选和推荐工作,形成一支名师特教、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加强中小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名特优教师、校长培训和引进力度。加快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优秀教师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流动,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继续加大对幼儿园男教师的免费培养力度,稳步提升男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探索教师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探索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和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浮动工资制度。市区两级政府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校长、园长给予奖励。建立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培训、考核及认证制度,对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进行倾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办理“企业年金”。继续实施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博)士奖励政策,探索建立学术进修假制度。

表二:2020年全市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指标

指标内容

目标

学历指标

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00%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0%

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90%

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100%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10%

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20%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20%

发展指标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75%

其中:国家、省级示范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技能等级基本达到技师或相当技师级水平

40%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资质达标率

90%

发展指标

培养江苏省特级教师数量

90名

省特级教师占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比例

5‰

培养南京市基础教育专家数量

30名

培养南京市学科带头人数量

400名

培养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数量

600名

各区中小学、幼儿园区以上骨干教师比例

20%

建设市级名师工作室数量

100个

  (十一)资源配置

  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落实《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依法改扩建和新配建学校。实行全市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重点编制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等片区教育布局规划,做好学校建设及优质资源引进工作。创新优质资源放大路径,鼓励各区继续采取兼并、托管、联盟等方式放大优质资源。在品牌引进、财政投入、师资配备等政策方面,重点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倾斜。到2020年,采取名校兼并弱校、名校与弱校联合举办分校、名校托管弱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强化教育“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教育发展问责机制,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深化“强基工程”和“源头工程”,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党组织的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化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推进各区教育工委挂牌,担负管理和指导辖区教育党建工作职能。加快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培养,建立30所全市校(园)长培训基地,分层次、分阶段实施教育管理人才建设培养,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构建结构科学合理的管理人才和干部梯队。

  (二)强化依法治教

  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快地方性教育法规制定。坚持执法为民,依据法律法规的职责、权限与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建立事业规划督导评价机制,确保教育规划实现度。突出教育督导,建立完善的督政、督教、督学制度,健全完善教育法律咨询专家顾问制度。推进制定《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强化督学责任区制度,定期发布督学报告。研究建立新型的督学选拔机制,强化专业化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贯彻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法治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达到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标准。

  (三)加大改革力度

  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市区(街镇)在教育领域的事权、财权范围,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办学职能,扩大学校在教育教学、人事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探索建设新型校长负责制,建立新型学校民主关系。建立教育效能委员会,完善办学效益评价体系,探索学校绩效考核新途径。探索推动第三方评估,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方式捐资、出资办学。重点支持社会力量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具有办学特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机构。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办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四)扩大对外开放

  提升城市教育品质,合理规划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布点,推进江北、仙林等新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做好非义务教育阶段国际课程和项目引进及规范管理。推进市属高校学科专业和课程引进,不断提升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合作办学水平。完善“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政策,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宁就读。加强与世界各个城市的广泛联系,搭建常态化的交流互动平台,继续办好高层次教育国际论坛。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海外进行体验式培训,学习先进办学理念,拓宽国际视野。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五)保障经费投入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机制,稳步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生均教育事业费显著增长,生均公用事业费稳步增长。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公办园标准安排民办惠民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建立健全政府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资助制度,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优化教育专项资金结构,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试行地方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依法征收教育附加,依法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经费。建立各类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教育经费投入效益。

  (六)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多形式、多渠道展示教育发展成果,扩大教育规划的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凝聚助推教育改革的动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支持教育的新局面。建构支持教育发展的多方联动新机制,凝聚市区各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教育发展合力。建立教育行政决策智库,成立多种专业咨询委员会,吸纳多学科的专家参与教育决策。组织开展区域教育发展宏观研究和教育热点难点调研,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为教育决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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